--

可能是我的文章寫得不夠清楚吧,讓你解讀出這種明顯與文章旨意違背的結論,不好意思。

這篇要表達的是「給受訪者審稿不是媒體的義務」,不是你說的「媒體基於新聞自由,有權力不需理會受訪者的意見」喔。內文有說,如果是事實上有錯誤的話,那當然要改啊。

我也從來沒有說「受訪者應該自我檢討而非怪罪媒體」,而是強調「採訪是雙向的信任上」,提醒受訪者要有被採訪的意識謹慎發言,避免被拿來大作文章。如果認為台灣媒體都是垃圾只會曲解意思的話,大可一開始就不要接受採訪。

文中也說了,專業的媒體不會也不該錯誤詮釋受訪者的話語,唯有建立在此前提下才能保有不事前給受訪者審稿的共識。

感謝你特地註冊帳號來留言,希望這樣的說明有讓你更清楚我的意思。

--

--

Responses (1)